每次驾车走上街头,都会看到不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下方摆放着“新闻采访”牌。设置了这样的牌,对于正常操控车辆并没有太大帮助,有时出现不文明驾驶行为被交警拦车询问时,驾驶者还以赶着采访着急为由向执法人员提出放行的不当请求;更有甚者,其本身并不是新闻记者,然而却冒充记者提出无理要求,造成不良影响。3月12日,本报在新闻行业率先发出倡议——私家车别挂“新闻采访”牌,并联合本报辖区交警部门,对挂这样牌子的车主进行劝诫。
20分钟内看到10多辆“新闻采访车”
3月12日10时,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世纪七路与昭乌达路交会处的十字路口观察过往车辆,记者在东西两个路口看到,20分钟内有10余辆车在前挡风玻璃的下方摆放着“新闻采访”牌。为了进一步落实这些车辆是否属于新闻单位所有,是否在进行新闻采访,记者找到在该路口执勤的赛罕区交警大队六中队的苏和副中队长,希望交警能协助记者将这样的车拦下,进行采访确认。 10时40分,执勤民警拦下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在该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有一块黄底红字的“内蒙古日报新闻采访”牌,驾驶员是一位女士,交警确认了该女士是一名新闻从业人员。当交警拦下她劝诫其将该牌收起,该女士表示会听从交警劝诫,同时她承诺会文明驾驶。 记者在当日的采访中,确实发现有驾驶员不能提供新闻记者证却在私家车上挂“新闻采访”牌。 10时45分,一辆大众轿车进入了交警的视野,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处放置着“新闻”字样的牌子,而且这张“新闻”牌上印制着大量涉及新闻采编的信息内容,正面印着“中国爱国教育”,背面印着:发证机关“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编辑委员会保卫处”,并详细标注着使用说明,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为持本证进行新闻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协助和必要保障”。经过记者采访得知,这名驾驶员姓白,其驾驶的汽车为私家车,他自称是新闻从业人员,但是直到检查结束,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本报内部自查车辆 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打击冒用《北方新报》名义招摇撞骗试图享受特权车待遇的群体,北方新报社已经于3月10日起,对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下发整顿通知,积极开展自查,从内部杜绝这样的行为。 北方新报社特为此下发了文件,内容如下:本报及有关部门同志发现,一些社会车辆通过在前风挡处放置“北方新报”“北方新报新闻采访”等字样的牌证冒充本报记者上路行驶或招摇撞骗,给本报造成不良影响。为整治乱象,经本报协调,交警部门将对上述牌证进行专项清理,要求任何单位、个人今后不得随意制作、使用类似牌证,请我社置有上述牌证的车主自觉清理,并保证今后不再继续使用。
读者和同业人士点赞 在当日由本报发起的倡议——私家车不悬挂新闻采访牌、做文明驾驶人的行动中,拦查车辆摆放“新闻采访”牌现场,引起了同业单位的 同城媒体一位姓于的记者在采访中表示,他作为一名从业超过10年、驾龄超过两年的新闻记者,对一些挂着“新闻采访”牌,但并不从事新闻采访的私家车主以采访的名义妨碍交警正当执法的事情深恶痛绝,对于本次行动他表示支持。针对本报倡议并发起的这次活动,《北方新报》忠实的读者群不吝溢美之词,也给予了高度赞扬:“《北方新报》的举动代表了媒体行业的责任心,用实实在在的做法刹住了媒体行业的不良思想,也遏制了社会上‘追求特权’的歪风邪气,一股行业清风伴着报纸的墨香扑面而来,向社会、向读者传递了满满的正能量,我们在此向《北方新报》致敬,给《北方新报》点赞!”
不能获得通行特权 当日10时30分~10时50分,赛罕区交警大队六中队的执勤民警共拦下8辆挂着或放置“新闻采访”牌的私家车,其中仅有一位驾驶员没有当场拿出新闻采访的合法证件,其余驾驶员均持有正规新闻采访证件。 对此,苏和表示,在车体悬挂或车内放置“新闻采访”牌的私家车,一旦违法行驶,他们都会依照《交通法规》给予处理处罚;此外在正常交通行驶中,即使挂有这类字样牌的车辆也不会享有通行特权。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目前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公务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但是这些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工程救险车包括供排水、供电、供暖、供燃气、道路施工等工程用车。
不印制“新闻采访”类牌证 《北方新报》创刊于年3月20日,是内蒙古日报社传媒集团主管,由北方新报社都市传媒集团主办出版的面向内蒙古城镇居民的一张综合性日报。《北方新报》以政治家办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为总办报方针,紧密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充分发挥了新闻舆论的传播作用,已经成为内蒙古的主流媒体。 经内蒙古市场营销学会调查显示:《北方新报》是内蒙古影响力最大、基本读者最多、阅读时间最长、读者最满意的都市报。作为这样一张深得读者信任的报纸,北方新报社的全体记者有责任也有义务成为行业的标杆楷模,本报记者在此向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媒体发出倡议:不印制“新闻采访”类牌证,不通过任何形式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也希望交警部门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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