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年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的通知
呼科字〔〕47号签发人:张振民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年呼和浩特市
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办法》(呼政发〔〕38号),现将年度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按照《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根据申报类型提交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应的申请表上所需材料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与凭证必须真实可靠。
3.已经接受资助或奖励的专利不能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申报专利资助的专利权人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产业化奖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
5.专利权人为多人的,申请人需出示其余专利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及个人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帅刘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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