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呼和浩特多个村子的土地拟征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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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五里营村、小黑河村、后桃花村、沟子板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五里营村(昭君路以西)0.公顷集体土地,小黑河村(昭君路以西)0.公顷集体土地,后桃花村(国道两侧)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昭君路一期(鄂尔多斯大街-大黑河)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沟子板村(国道两侧)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昭君路一期(鄂尔多斯大街-大黑河)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按农用地.5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12月7日

征地告知书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当浪土牧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你村2.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11月14日

征地告知书

小黑河镇南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西水磨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后八里庄村、前八里庄村、西瓦窑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南营子村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畜牧科学院东路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西水磨村2.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畜牧科学院东路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后八里庄村1.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畜牧科学院东路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未利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前八里庄村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畜牧科学院东路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西瓦窑村2.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畜牧科学院东路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5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未利用地按.5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8月8日

征地告知书

小黑河镇南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北源村、南源村、西源村、西水磨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南营子村(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0.公顷集体土地,北源村(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0.公顷集体土地,南源村(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2.公顷集体土地,西源村(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2.公顷集体土地,西水磨村(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巴彦淖尔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10月13日

征地告知书

小黑河镇东二道河村、姜家营村、南营子村、西二道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西水磨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西瓦窑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东二道河村16.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新机场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未利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姜家营村0.公顷集体土地,南营子村6.公顷集体土地,西二道河村0.公顷集体土地,西水磨村0.公顷集体土地,西瓦窑村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新机场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7月24日

征地告知书

小黑河镇西二道河村、南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西源村、北源村、西水磨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后八里庄村、西瓦窑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西二道河村1.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南营子村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西源村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北源村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西水磨村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后八里庄村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拟征收西瓦窑村6.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5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未利用地按.5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8月8日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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