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6日10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钢铁路派出所收到群众举报,在回民区某超市门口,有人在高价售卖口罩,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正在售卖口罩的男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嫌疑人王某将市场售价10元一个的口罩卖到30元一个,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口罩短缺的情况下,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年1月25日中午12时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且政府有关部门已发布禁止哄抬物价、禁止私自贩卖与本次疫情有关的医疗器械及相关防护用具公告,王某为了一己私利,仍私自高价贩卖口罩(与本次疫情相关),此行为导致了部分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造成了人民群众更大范围的恐慌。经调查取证,嫌疑人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钢铁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之规定,依法给予嫌疑人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嫌疑人王某已于年1月26日16时30分许投所执行。来源:都市全接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