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服务中心在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整村启动养老保险时,将一次性征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保障金
中广网呼和浩特3月23日消息(记者文伟 呼和浩特台记者乌兰) 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呼和浩特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将纳入城镇再就业服务体系,凡属呼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校生除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已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尚未就业的人员,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按规定享受现行的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提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能力,呼和浩特市各级劳动和社呼和浩特市商务预报会保障部门将与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实行“订单式”培训,确保每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掌握1—2门职业技能
呼和浩特市还要统一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保障金制度,确保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全面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保障金将按每人2000元的额度征收,村集体承担30%,区财政承担30%,市财政承担40%(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支出)已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就业保障金将以村为单位一次性补缴
随后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南都记者查询《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