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总体部署,我市结合实际,把呼和浩特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两票制”实施范围,实行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推行,市卫生计生委给予三级医疗机构46天、二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6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消化库存,加快调整并重建配送关系。
按照推进时间表,从9月1日起,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两票制”。10月1日起,二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两票制”。目前,已实行“两票制”的三级医疗机构能够执行“两票制”药品占总采购药品品种的平均比例为74%;二级医疗机构能够执行“两票制”药品的比例为60%。
据了解,“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医院再开一次发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记者崔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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