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达茂旗“1+3”旅游综合执法机构成立暨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希拉穆仁草原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处长、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副局长、包头市旅游局副局长、呼和浩特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包头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包头市旅游协会会长、达茂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张永文、达茂旗人民法院院长呼德及各旅游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1+3”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成立和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挂牌运营标志着我旗旅游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服务、法制化管理的道路。为加快推动全旗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力量的整合,全面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完善旅游咨询服务功能,推动我旗智慧旅游发展,为达茂旗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1+3”旅游综合执法机构是什么?
“1”是指旅游局“升格”旅游发展委员会,“3”是指“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局旅游分局”,“+”,它在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旅游委+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局旅游分局”,构建旅游市场监管的创新体系,其二是旅游市场秩序+公安、工商、法院等专属职能。这个“+”,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把这些专属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是旅游业发展到新阶段、新常态下,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中涌现的“创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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