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
小黑河镇一间房村、讨尔号村、东甲兰营村、田家营村、沙梁子村、讨卜齐村、姜家营村,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前桃花村、后桃花村、沟子板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村民:
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一间房村(32.公顷)、讨尔号村(0.公顷)、东甲兰营村(5.公顷)、田家营村(6.公顷)、沙梁子村(9.公顷)、讨卜齐村(23.公顷)、姜家营村(6.公顷)、前桃花村(5.公顷)、后桃花村(31.公顷)和沟子板村(1.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玉泉区段)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万元/公顷(一间房村、沙梁子村、姜家营村),万元/公顷(讨尔号村、东甲兰营村),万元/公顷(田家营村、讨卜齐村),.5万元/公顷(前桃花村、后桃花村),.5万元/公顷(沟子板村)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未利用地按万元/公顷(一间房村、沙梁子村、姜家营村),万元/公顷(讨尔号村、东甲兰营村),万元/公顷(田家营村、讨卜齐村),.5万元/公顷(前桃花村、后桃花村),.5万元/公顷(沟子板村)予以补偿。上述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
告知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属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4月16日
征地公告
小黑河镇东二道河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村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年度中心城市第66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玉泉区)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拟征收玉泉区小黑河镇东二道河村集体土地2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4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成本核算与支出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政发[]14号)》有关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为:东二道河村区片划分为Ⅰ级,拟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补偿标准为万元/公顷,拟征收建设用地19.公顷,土地补偿标准为54万元/公顷,你村和有关村民对征地拟定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工作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
告知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属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年4月16日
▍内容来源:呼市每日最新闻
▍图文编辑:呼和浩特周边(转载授权请注明来源)
呼和浩特周边
想听、想看、想传播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