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

为更好地做好我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环境保护规划审查、排污许可审核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环保高级专业人才在我市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与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推动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专业化、科学化,我局现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及以上,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领域或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具有10年(含)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实践经验的煤化工、建材、水文地质等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也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三)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现场勘查和长时间的评审会议,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45周岁及以下的环境保护专业类专家须同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

(五)本次征集不接受在职、在编行政人员申请。

二、征集方法

专家征集主要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报名,认真填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个人可按手印,一式两份),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递送或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三、专家遴选及管理

征集活动截止后,我局将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纳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本次征集前已列入呼和浩特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的专家不需要重新申报,仍作为本次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遴选对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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