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14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结构工程已具备专业分包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4标段,西起呼和浩特东站,东至坝堰村站,共计五站五区间。其中高架车站有什兰岱村站、白塔西站、坝堰村站,屋盖结构为钢结构。
2.2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14标段什兰岱村站、白塔西站、坝堰村站钢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2.1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所示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制作安装、除锈刷漆、二次浇灌层及混凝土包柱脚、检验试验。
2.2.2各专业预留预埋(除钢结构柱脚的预埋锚栓外)、剔凿洞口、施工洞口的修复、封堵、收口及可能出现的二次收口;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机械的基础施工,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操作平台及防砸棚等的搭拆,现场加工间的搭设、修理、完善、拆除等。
2.2.3钢结构柱脚的预埋锚栓位置复测复核及偏差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实施过程中测量、检测、验工、验收(完工检验、竣工初验、项目工程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试运行、试运营)、移交、与其他专业的交接、配合工作等。
2.2.4本工程投标人分包范围内发生的所有零星工程。
2.2.5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必须达到达到呼和浩特市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创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和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安全文明示范标准化工地”。
2.2.6招标人安排的为了迎接相关检查及因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为满足某一特定专项要求,而进行的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装饰、整理清扫、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交接等。投标人施工生产范围内和投标人生活区域内的全部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清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负责分包范围内工完、料净、场清。
2.2.7卸料平台制作安装及刷漆。信号指挥及指挥通讯设施、钢管刷漆、电焊、机械、操作、维修及保养、现场及个人的安全防护、测量放线和试验。
2.3钢结构计划工期:62个日历天;
计划年11月10日开工,年1月10日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计划项目整体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两个月内完工验收合格。
2.4最高含税投标限价(3个车站):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伍万玖仟贰佰伍拾柒元整。增值税税率10%。
2.5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3个)在建同类项目的专业(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3.2“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并具有钢结构工程不低于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及从事类似钢结构工程经历,可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4.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4.1.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4.0分)
4.1.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4.2.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
4.2.2二次谈判、质疑澄清对象的确定:按唱标结果,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进行约谈或二次报价。二次约谈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
4.2.3对有效报价按二次约谈报价结果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清标,清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不改变二次约谈报价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结果为最终确认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最低者(排名第一者)为最优报价,得70分;次低为第二名,得65分,以此类推每降低一名,减5分。
4.2.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年10月12日至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2号楼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购买,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打款时注明:呼市地铁项目14标钢结构标书费用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银行转账)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远大支行
打款时注明:呼市地铁项目14标钢结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年10月31日13时30分至年10月31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年10月31日14时0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2号楼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张立骁-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14标段项目经理
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