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呼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指南

14、工伤生育保险业务

办事要件:

工伤业务要件: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住院治疗的提供病历复印件和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治疗的用药处方及处置单;

4、医院治疗的提供《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转院审批表》;

5、交通事故致伤的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赔偿协议书》;

6、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旧伤复发审批表。

生育业务要件:

一、女职工

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

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剖腹产的需出具住院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

6、生育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7、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企业女职工自愿领取此证且24周岁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行政事业单位不享受此项待遇;此次报销未提供此证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

8、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男职工

企业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后可报销10天护理假工资(按本人缴费基数÷30×10来计算),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双方一起办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标柱后可拿走)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销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3个月以上流产需提供病历

5、报销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窗口位置:三楼南区5号

经办流程:受理→结算→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5、居民医疗备案(特检、特治、一次性材料备案)

办事要件:《特检、特治一次性材料备案表》(元以上)

窗口位置:三楼南区6号

经办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16、居民医疗备案

办事要件:

1、医疗保险病历;

2、票据;

3、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

4、费用明细清单;

5、两地居委会证明。

窗口位置:三楼南区6号

经办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17、医疗费一次性移交(单位退休)

办事要件:

1、退休批复或退休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社会保险费征缴变更表、变化情况花名册一份。

窗口位置:三楼南区7号

经办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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