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工作人

招聘速览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聘26人公告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第二次招聘7名教师简章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年度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年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公告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呼和浩特市国星中学年招聘42名教师公告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聘26人公告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成立于年12月19日,其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民用航空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隶属于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运营管理着区内唯一干线机场——呼和浩特机场。

  呼和浩特机场始建于年,年被国际民航组织正式确认和公布为国内14个国际定期航班机场之一。现航站楼面积为7.5万平方米,国际航站楼面积为平方米,飞行区等级为4E级,可供波音及以下大型客机起降,并能保证A客机备降。

  年,呼和浩特机场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单位,荣获国际机场协会年度服务质量“全球旅客吞吐量-万级最佳机场”第一名;年荣获“年民航重大运输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年旅客吞吐量.9万人次,成为国内第32个千万级机场,迈入大型繁忙机场行列。

  根据机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勇于接受挑战的优秀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认同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弘扬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企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原则上入职前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职业记录;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具体条件见下表:

  备注:本次招聘不接受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各支线机场员工报名。

  三、薪酬待遇

  (一)办公室助理、规划发展部助理、市场营销部助理、运行指挥中心机坪管制员薪酬待遇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贴、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

  (二)应急保障部消防战斗员薪酬待遇

  1.采取协议制工资;

  2.享受呼和浩特机场公司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早夜餐补助、防暑费等;

  3.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不参加企业年金;

  4.单位统一配发工装,享受体检待遇;

  5.试用期月工资应发元(税前);

  6.转正后月平均工资应发约元左右(税前),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补贴、早夜餐补助、防暑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安全责任奖(标准由机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研究决定)等,具体工资以实际发放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年3月31日至年4月7日17:00时。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报考的应聘者,登陆本公司报名系统易招网   需上传资料包括:

  1.个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2.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如有体育特长,上传相关等级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CET-4级、CET-6级、托福、雅思成绩单;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五、报名要求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提供的基本信息、佐证材料有虚假者,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请务必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六、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由我公司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背景调查等程序进行。在任何环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筛选,确定进入后续程序人选名单,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仅针对报考“消防战斗员”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没有进入体能测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将择日组织开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没有进入笔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指定考前培训机构。

  (四)面试

  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取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站公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没有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拟录用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易招网(   (六)体检及背景调查

  对于拟录用公示人员,公司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将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拟录用人员持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机场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取消应聘者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本着择优选录的原则,我公司有权调整招聘岗位的数量及人数;对于拟录用人员在征求意见后进行岗位调剂,对不服从岗位调剂人员,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拟录用但放弃录用资格人员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规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并履行相应程序。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报名网站易招网(   (四)内蒙古人才网、易招网是我公司本次人才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后续信息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大家   (五)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代理等事宜,请应聘者谨防受骗。

  (六)本次招聘过程我公司及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机构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应聘者防止受骗上当。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我公司及第三方招聘机构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咨询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详情请浏览:

  为全面贯彻市人民政府部署,认真落实年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市长专题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内教发〔〕8号)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蒙古族学校后续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市蒙古族学校各项后续工作,确保学校如期投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为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7名,其中小学统编语文教师4名、初中统编语文教师1名,蒙汉语兼通者优先;初中统编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蒙古户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见相关岗位要求);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专业可放宽为文科类专业;

  6.须具有连续3年以上公立院校、教育机构教师岗位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4月7日以后出生),

  7.具有5年以上公立院校、教育机构教师岗位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4月7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

  9.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10.以上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年4月7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2.报名时间:年4月7日上午9:00至年4月13日下午5:30,资格初审于4月14日下午5:30截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招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由于专业目录中新老专业名称前后不一致、一些还未涵盖的新兴学科以及国外教育学科等,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时提供从事教育岗位工作满3年的工作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本人最初3个月及最近3个月的工资表、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面试。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需求情况,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面试

  1.面试根据所报专业方向,采取十分钟试讲说课、五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满分为分,试讲90分,答辩1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80分)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须使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仍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教体局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市教体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公示结束后,市教体局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教体局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教体局和蒙古族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

  监督举报-、-

  市人社局:-

  

  附件: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详情请浏览: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隶属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重点研究领域有:水资源与水环境、灌溉与排水、清洁能源(太阳能、风能等)与供水、草原水土保持与生态、地下水科学、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等学科领域。根据工作需要,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中国水利人才网(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报名开始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和初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我单位将在相关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与资格复审

  我单位对初选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阶段包含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及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参加我所组织的体检,如在指定机构以外部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有关我所情况和招聘信息,请   六、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   邮编:020

  -

  传真:-

  E-mail:zhangf

iwhr.   联系人:张菲

  附件: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详情请浏览:

  为选拔德才兼备、适应学校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内蒙古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名,其中学校本部97名,医院67名,第二医院24名,医院30名。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计划将于近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大家随时   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年4月1日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具备巴彦淖尔户籍(含巴彦淖尔生源,即在巴彦淖尔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巴彦淖尔户籍的人员)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4名,公开招聘人员按企业人员管理,执行企业薪酬待遇。

  三、公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法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研究生为法学、会计、审计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于年7月底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要求已经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年4月1日);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请有应聘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此表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户口簿(户籍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邮箱   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将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至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

  (二)面试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并组织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考察由市纪委监委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需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按企业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2.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及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纪检监察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并提醒应聘者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委

  巴彦淖尔市监委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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