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呼铁中院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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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关于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司法警察2名

2.文字综合1名

3.驾驶员2名(C1证1名、B1证以上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身体健康,认真细致,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责任心;

5.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文字综合岗位:

1.具有中文、新闻传播、文秘、档案专业或法律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2.从事过档案管理工作者优先聘用;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司法警察岗位:

1.限男性,警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2.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体形适中,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反应机敏,无疾病,体检合格;

4.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

驾驶员岗位:

1.限男性,退役军人优先;

2.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1证及以上,二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呼和浩特市路况,无酒驾等违法或犯罪记录。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解聘,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招聘聘用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政治部:负责招聘全程组织、面试、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笔试的试卷命题、面试命题以及全程监督考核工作;

装备处:负责驾驶员实践操作考试;

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法警的体能测试。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红胜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朱保卫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郝海清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

郭少卿中院技术处副处长

冉文琪中院政治部主任科员

闫利辉中院装备处主任科员

五、相关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为每月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六、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年9月16日通过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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