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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第三季度,《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来,我市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织“四级书记”抓分类工作的高位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源头分类、责任落实等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的空间。今年,我市确定4个目标,着力从8个方面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再上新台阶。
全面查摆解决8个问题
一是居民居家源头分类还不到位。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意识较低,督导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垃圾混投问题依然突出,源头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二是物业企业管理责任人职责落实还不到位。物业企业作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落实还不到位,自觉监管、自觉分运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补贴机制或强制措施,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意识不强。
三是街道办事处、社区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虽然各地区均成立了书记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但具体负责指导推进工作的分类指导中心,仅仅是在环卫部门加挂牌子,没有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分类工作仍是由环卫部门一家在负责推进;街道办事处、社区对督促、指导开展垃圾分类桶边引导和入户宣传,以及统筹安排党员、公职人员参加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距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差距较大。
四是公共机构分类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住建部考核公共机构5分仅得2分。存在分类基础台账记录不规范,投放、收运数据不一致,实际分类效果不明显。
五是驻呼单位、沿街商户组织实施垃圾分类不到位。驻呼单位、市属部门和区属部门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职能划分不明确,存在管理空当。市区两级虽然已经通知并发出倡议,要求辖区的驻呼单位、沿街商户实施垃圾分类,但是检查、督促等工作还没有及时跟进。
六是教育推进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学习的相关活动较少,互动不够,孩子带动家庭、家庭促进社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七是宣传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的成效不明显。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形式比较丰富,频次也比较多,但是宣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内涵还不够突出,宣传理念的深度还不到位。
八是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等共同发力,组织动员的声势有待加强,垃圾分类的互动实践活动不够丰富,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积极性仍需加强调动。
补齐短板紧盯4个目标
一是要做好“加减法”。努力在厨余垃圾的分出量上做“加法”,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率达到15%的目标,以日均分出量的增长来检验垃圾分类工作的质量;在其他垃圾的收集量上做“减法”,实现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达到15%的目标,以日均收集量的减少来考评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
二是要实现“六升两降”。家庭厨余日均分出量、居住小区桶站设置齐全率、督导员值守率、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宣传动员覆盖率、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提升,其他垃圾清运量和检查发现问题率下降。
三是要推进“典范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重点打造50个示范社区、个样板小区,评选50家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以家庭带小区、以小区带社区,促进垃圾分类在社区层面扎实落地。评选30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10家示范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和10医院(医院、社区诊所等医疗机构),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落实到位,为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完成“重要指标”。建成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到96%、参与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居民小区入户宣传指导覆盖率达到%,撤桶并点覆盖率达到80%,厨余垃圾小型收集车覆盖率达到%,桶边督导员盯桶率达到80%。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全覆盖,各学校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
围绕重点着力八个方面
一是着力在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组织领导上下功夫。
要严格按照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一是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把辖区和行业领域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各地区要切实发挥垃圾分类指导中心作用,明确职责,配齐人员,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开展检查、指导和评价工作;三是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着力在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强制分类上下功夫。
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垃圾产生量约占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20%,是实施垃圾分类的重要阵地。一是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垃圾分类行业标准,每季度进行工作考评并通报垃圾分类进展情况;二是规范设置标识,摆放分类垃圾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台账,营造办公场所垃圾分类浓厚氛围;三是要推广“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经验做法,组织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三是着力在强化教育培养学生垃圾分类习惯上下功夫。
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序列,设定垃圾分类课时,突出教育特色,加大家校互动实践活动力度,培养学生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各班每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家庭、社区、学校共同参与的互动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全市各学校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
四是着力在规范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上下功夫。
规范投放:居民家庭要按照“两桶一袋”(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袋)的基本模式,落实好家庭分类要求。
规范收集:居住小区在分类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要建设完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试点推广可回收物自助投放屋、手机App或电话预约回收再生资源的方式,畅通群众可回收物投放渠道,方便群众分类投放,激励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规范运输:各地区要按需配备收运车辆,统一各种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车型、颜色和标识,规定收运路线,杜绝“前分后混”“混装混运”。
规范处理:加快推进日处理能力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吨的厨余垃圾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吨的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不断提升处理能力。5月底前,全市40%的居民小区要完成撤桶并点工作;要探索降低成本,提高收运量,提升分类准确率的智能管理模式。
五是着力在强化桶边监督指导上下功夫。
居民小区要按照撤桶并点后每处集中投放点配备1名督导员的标准,全部配齐督导员,并明确上岗时间、督导方式,引导居民养成居家源头分类习惯。同时,发挥党员、公职人员、业委会成员、热心居民、网格员、志愿者、社区干部作用,协助居民小区开展“桶前指导”“桶前监督”。
六是着力在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样板小区和优秀物业公司上下功夫。
一方面,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居民小区评价标准,市级专项检查组和第三方监管队伍,每月对全市个居民小区进行普查,不达标的小区每月要进行全市通报;连续2个月未达标的居民小区,对所属社区发出整改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同一季度三个月都不达标的小区所属社区、办事处、地区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将按照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约谈。
另一方面,针对物业公司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我市把出台《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依据新颁布的《固废法》有关规定,把物业公司应该履行的7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权责、罚则都写入了条例,从立法的角度明确了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就是物业服务的事项,让物业公司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有法可依。
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年底前全市要打造50个示范社区、个样板小区,评选50家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被评选的社区、小区和物业企业每家要以奖代补发放5万元奖金。今年还要组织开展两次观摩交流现场会,在全市总结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经验,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七是着力在深化社会宣传和思想发动上下功夫。
坚持行业与属地分头抓、网络媒体与纸质媒体联手抓、正面引导与问题曝光同时抓,推动宣传动员在方式、对象、时间、地域上的全覆盖。全市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地铁、公园、游园、建筑工地等公益宣传栏实现垃圾分类宣传%覆盖。
充分动员党员、公职人员、工青妇团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宣讲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家家分类、社区受益的良好氛围。每月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不少于辖区总户数的10%,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8次。
在现有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所,分别设立1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展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讲座。各地区分别至少打造1处垃圾分类主题广场或垃圾分类宣传角,居民小区要建设文化角、宣传栏等垃圾分类宣传阵地。
八是着力在加强精细化管理和问题整改上下功夫。
垃圾分类工作事关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绿色可持续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意见,扎实做实、做细前期工作,要采取召开说明会、动员会、听证会、座谈会,说清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再去完善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同时要严格落实“日检查、月通报、季奖惩”工作机制,抓好物业和社区两个关键主体,加大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查处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不履行分类职责行为。
(孙岳龙文/图)
本文来源:呼和浩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