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出庭应诉“积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教育整顿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环节,拓宽执法培训渠道,不断回应群众新期待。4月2日上午,金某不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翔,赛罕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法制大队大队长周淑清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前,出席庭审的民警们警容严整、仪表整洁,提前到场熟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程序及适用依据,审阅并提交人民法院答辩状及相应证据,并有针对性地准备答辩提纲和出庭应诉的其他材料,研究应诉方案。庭审过程按照核实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
庭审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与原告方进行沟通,宣读阐释相关法律,争取其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判法官也表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翔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市公安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旁听民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增强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以真学实练推进教育整顿落到实处、以真才实学助推首府法治进程。(文/李文彬)
编辑
尹一君
校对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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