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职位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包头市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职位(含公安、法院、检察院)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年4月1日和4月2日上午7点15分,每个考生具体的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支付方式须使用现金,带好零钱。普通职位体检费用:男生元,女生元;公安职位(含司法警察):男生元,女生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黑色签字笔、报名表或面试通知书。体检前须核验考生本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码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经测量体温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参加。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
2.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考生填写体检表时,要认真阅读,如实填写,避免错填和漏填,一人一表,不得涂改。
3.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食用油腻食物和甜食,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日穿宽松衣服、不带首饰,便于检查。体检时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需空腹检查的项目检查后方可进食、水。尿标本需留取中段尿。
5.女生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检查,并与咨询电话提前联络。
6.考生如有晕针、晕血、过敏史及特殊家族史,请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7.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定体检完毕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近期须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移动电话畅通,如有变更及时与咨询电话联络。
9.为确保体检工作高效有序完成,请陪同人员勿进入体检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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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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