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团委与新城区人

按照《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指导意见》,由旗县、盟市逐级审核、推荐后,经自治区级行业系统终审,共88家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新城区实验中学团委与人民检察院荣获年度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团委与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职责、履职担当,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内团联发[]23号

编辑:靳慧

校对:郅丹

审核:云涛

新城区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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