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呼和浩特市城管局举办《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二条。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为了助力推行垃圾分类,呼和浩特市城管局还推出了“青城垃圾分类助手小程序”,市民可以通过拍照对手上的垃圾进行识别,瞬间识别垃圾种类,以便分类投放,目前数据库中收录了0条具体的垃圾分类信息,按照国标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为了体验,记者进行了拍照识别,照片中拍到的的物体都会被一一识别标出,点选想要投放的垃圾,就可显示对应的垃圾类别,非常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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