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展销会买东西没ldquo售后rd

4月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获悉,今后消费者从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销会上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可以通过展销会组展单位进行先行赔付,从而改变了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投诉赔付难的困境。

△网络配图

据了解,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是呼和浩特市举办各类商品展销活动的主要场所,而展销会又是由不同的组展单位组展的。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在组展单位闭展、经营者撤摊后,往往会面临着赔付难的困境。为推动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构建科学有效的消费维权调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呼和浩特市如意工商分局积极协调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和各组展单位,研究制定了《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展销会组展单位方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该办法在3月29日呼和浩特市如意工商分局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和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及各组展单位召开的先行赔付座谈会上获得通过。

该办法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商品展销会上,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向举办此次商品展销会的组展单位申诉赔偿,然后组展方再向经营者追偿;

而且价款在元以下的,组展方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

组展单位不履行先行赔付,对消费者先行赔付申诉请求故意推托刁难,对展销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可从其所交押金中扣除未履行的先行赔付金额,并解除与其合作的后续合同。

该办法在各组展方经过前期准备后,从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来源:正北方网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马骏驰

校对: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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