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编无笔试招聘35人,年呼和

年呼和浩特市直属民族学校人才引进通告

为解决我市骨干教师短缺问题,优化教育人才结构,我市直属民族学校拟引进一批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安排我市直属民族学校计划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35名。具体岗位详见《年呼和浩特市直属民族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为“蒙汉语兼通岗位”,定向招录“蒙汉语兼通人员”。“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扫码查看附件二、引进资格条件(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3、4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年7月2日之后出生,含7月2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7月2日之后出生,含7月2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拟引进人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引进人员在境内取得学历的,须具有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呼和浩特地区在编教职工除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年7月2日之后出生,含7月2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近或一致,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正高级职称;(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3)荣获地市级(含计划单列市)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7月2日之后出生,含7月2日)。5.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6.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引进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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