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勤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销售蔬菜等食品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年11月15日下午,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昭君路办事处美华隆小区物业公司销售蔬菜、猪肉等食品。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内蒙古勤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小区居民刘某销售蔬菜、猪肉等食品。该物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清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广告业,无食品类经营项目,属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行为。其所销售的蔬菜、猪肉等食品未明码标价,而且价格居高,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购进票据。
疫情期间,内蒙古勤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认真履行服务居民、疫情防控等职责义务,而是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范围的情况下,擅自购进蔬菜等食品进行销售,并为小区居民刘某先后三次提供经营场所,在无证无照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且不明码标价,物价居高,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目前,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新城区鸿福生鲜超市
进行立案查处
年11月10日,接到消费者举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城区鸿福生鲜超市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鱼”牌玉米胚芽油(净含量:ml,生产日期:年10月14日)的销售价格虚高,经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比对,该商品价格有较大上涨,涉嫌哄抬物价。针对该超市上述行为,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提醒告诫、强化监督、从严处罚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同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