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教育局就2015中考几大变化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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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情况新闻通报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就年呼市中考的几大变化,回应考生家长。

  今年,呼和浩特市实行了中考网报志愿、取消择校生计划、“分招”取消线下限制等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由于今年的中考改革内容多、力度大,许多学生和家长还不能完全适应,一时间“分招”、“零择校”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招生制度改革任务,市教育局年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中考改革方案》,年,印发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十项创新工作’系列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区高中阶段招生行为的通知》。特别是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人民群众对教育方面提出了几百条意见建议,经过梳理归类有条意见台账,其中反映最多、最强烈的就是中小学择校热引发的教育不公平的问题,群众强烈建议取消择校生就读制度,杜绝高中择校现象。

  此外,2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要求从2年起,用三年时间取消择校生、取消择校费,实现零择校。今年,呼和浩特市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顺应群众的热切期盼,通过改革招生制度解决择校问题。

呼和浩特市年中考五个方面发生变化

  那么哪些中考政策发生了变化?按照我市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计划,柏俊回应,今年在中考方面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全面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的模式;

二是确定成绩公布后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

三是取消自治区示范高中“分招”录取线下30分的限制,直接将统招计划的50%作为“分招”名额分配到市四区所有初中学校;

四是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五是取消农村户籍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户籍限制。

“分招”政策的变化及目的

  “分招”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即是将自治区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一部分按一定的原则和比例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一种招生政策。通过“分招”途径进入示范高中学习的学生享受与统招生相同的待遇。它可以最大限度地遏制择校现象。“分招”政策的依据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0—年)》要求“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此项政策对切实缩小初中学校校际差距、扼制初中搞“掐尖”教育,彻底杜绝小升初通过考试招生的不良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择校等重大社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柏俊在就“分招”名额占自治区示范高中招生总人数的50%进行说明时表示,我市从年就开始实行分招试点,0年全面推开。随着教育均衡工作的不断推进,抑制初中择校的社会呼声越来越强烈,我市对“分招”政策的落实与推进也不断加强。今年我市具有分招资格的学校由去年的6所(一中、二中、附中、十四中、铁一中、土中)增加到8所(新增十八中、六中),同时取消自治区示范高中“分招”录取线下30分的限制,直接将统招计划的50%作为“分招”名额分配到市四区所有初中学校。

  同时,由于过去的“分招”有录取线下30分的限制,所以分招的完成率很低,今年,为严格执行自治区“分招”政策,我市将“分招”有录取线下30分的限制彻底取消,按条件%完成,目的是均衡由教育条件的差距给考生带来的不公平。

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同城待遇

  按照《关于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市区高中招生范围与对象:一是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四区正居户籍(年3月1日前迁入)的所有初中结业生;二是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和条件、本人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年3月1日前转入),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的初中结业生。

  截止目前,我市共接收8.6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其中,小学4.8万,占55.8%;初中2.3万,占26.7%;高中1.5万,占17.5%。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置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确保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在今年初中报名资格的要求中,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同城待遇。

回应社会   今年,我市招生计划总数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人(公办学校人,民办学校人,与年普高完成招生计划基本相当),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总体看,市区中考报名人数人,市区招生计划数远大于报名人数,给每位考生提供了充足的就学机会。

  据介绍,义务教育学生毕业后,通过统一中考,升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国家确定了普高与职高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国务院要求的职普比是5:5,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将职普比大体确定为4:6,即职业高中人数占40%左右,而普通高中人数占60%左右。同时,我们还根据职普比确定今年市区汉授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分,蒙授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分。

  对于普遍   在中考加分政策方面,我市加分政策都是根据各级政府相关政策而制定。目前中考加分政策已执行近10年,且近3年这项政策没有任何变化。具体内容为:烈士子女和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可降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在各类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因公牺牲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均可降10分录取。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降4分录取。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或证明,由考生就读结业学校和所属区考试中心初审后,报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察科审验、确认。审验确认后的享受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呼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在新闻通报会最后,按照我市中考实施过程安排,6月26日,我市各高中学校完成了艺体特长生的招生工作。6月25日—29日,陆续公布了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具有“分招”资格学生的本校分招排名以及中考成绩各分数段的人数统计。7月1日—2日,进行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动态录取,统招共录取考生人。7月4日—5日,进行了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分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分招共录取考生人。其余未录取考生在7月7日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参加考生必须是已经参加全市统一招考、成绩在分(含分)以上,且在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网报志愿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计划网报志愿时未被任何一所高中录取的考生。已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此次网报。有关详细情况请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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