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等负责)
新型城镇化试点人口转移目标一览表
为贯彻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5号)要求,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3.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扩大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落实全面落实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以工业园区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农民工等为扩面重点,努力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大力推进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产、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制定城乡统一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救助;推进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负责)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卫计委等负责)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以城镇公办中小学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县区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学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所有高中应逐步面向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开放招生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享有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负责)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运行体系,提高保障能力和房源使用效率通过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按照国家改造约呼和浩特市最新新闻1亿人口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建制镇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在具备条件的县区、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通过“限价房、竞地价”、“定设计、竞房价”和“捆绑改造”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力争达到23%左右(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重点局、市城投公司等负责)
7.探索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吸引有影响力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到六安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组建村镇银行,不断充实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市金融办等负责)用足用好地方政呼和浩特市机场新闻府债券、政策性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入并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作,承接棚改、交通、水利、环保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及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依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特许经营协议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积极对接国开行开发性金融贷款、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贷款和社保基金投资等,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以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为抓手,鼓励各金融机构研究适合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产品,针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企业的不同特点、不同需求,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直贷项目和专项指标或开展金融产品试点(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城投公司等负责)推呼和浩特市市公安局动直接融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发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投资额较大、具有稳定收益、期限较长的项目,通过吸引保险资金直投等方式投资建设(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城投公司等负责)
17.9
19.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体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和确权登记,构建村级集体“三资”新型经营实体,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收益分配办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2020年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呼和浩特市中考时间权等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三)强化督促落实加快制定城镇化发展监督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督,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
2017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3楼302室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呼和浩特市重大新闻责推进调度全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从市政府发展研究室、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各县区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制定本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基本目标
36.3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力争达到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45.6
六安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
——行政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行政成本降低,社区管理新体制初步建立,同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市镇设置标准得到初步规范
2.促进就业创业鼓励农业转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移劳动力自主创业采取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的办法,鼓励建设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孵化基地,集成扶持政策和服务资源,提供“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创业支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和规模,推动以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青年农民工、退伍军人为重点的青年创业积极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办涉农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落实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带动农业转移劳动力开展科技创业大力支持农业转移劳动力在家庭服务业领域创业,继续开展“千户呼和浩特市中考说明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我市家庭服务业品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着力培育和发展以科技人才要素为主导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元服务主体,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向纵深发展(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科技局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综合计划,重点实施“春潮行动”继续开展雨露计划、星火计划,加强建筑、交通行业农民工技能培训,抓好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女性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工培训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扩大参与试点的院校、企业和学员规模,拓展技天津市公安局能提升渠道加大培训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免学费政策和资助政策,扩大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覆盖面推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市内外职业学校接受教育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面向市场确定培训专业(工种),适应多样化的社会培训需求(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99.5
但整体看,我市的新型城镇化相对滞后一是城镇化水平偏低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低于全省7.7个百分点、全国13.3个百分点,域内农村面积大、农村人口多,新型城镇化任务艰巨二是城镇支撑服务功能薄弱城镇规模偏小,就业、生活、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承载能力和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产业支撑不强三是中心城区带动力不足2014年,六安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与域内面积、人口不匹配,人口集聚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四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未健全目前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在户籍、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尚未形成具有六安特色的行之有效的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一、基本情况
15.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强化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探索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市功能提升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产业竞争力与促进就业并举,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力争做到“城在园中、园在城中”,加快推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加快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呼和浩特市中考报名步伐以霍邱、叶集园区循环化改造为契机,加快绿色工业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退城入园”工作健全节约集约发展机制,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探索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提高项目土地容积率、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额度开发区、示范园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开发区、示范园区、各县区省级开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300万元/亩、200万元/亩、150万元/亩(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等负责)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加快实施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2015-2017完成政府性投资140亿元;2017-2020完成政府性投资220亿元按照适应百万人口的规模和实现宜业宜居的需要,以东部产业新城、西部生态新区为建设主体,以绿色城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南建设为谋划主体,统筹绿色人居建设,中心城市首位度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市住建委、市重点局等负责)加快县城及重点镇发展,推动县城全面提升扩容,小城镇功能更加完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建设中心城市、8个次中心城市、20个左右重点镇和美好乡村中心村的城乡空间体系开展绿色发展示范乡镇建设,着力打造“镇在绿中、人在景中、镇景一体、山水相宜”的现代生态绿色乡镇(市住建委等负责)完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坚持先地下后地上、软件与硬件并重,构建安全高效便利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统筹实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施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绿地系统、水系等规划,建设“海绵城市”
1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抓好金寨全国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重点完成舒城、霍山、裕安,2016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大对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金融支持力度(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人行六安中心支行等负责)
13.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为基础、以社会化为方向,改善服务方式,激发社会活力,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本地特色的社呼和浩特市设计院会服务管理新路子鼓励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物联网技术推动我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基层网格优化和办事场所建设,不断扩大平台涵盖的服务内容,建立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的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村)信息服务网络把社会管理信息化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信息化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经信委、市电子政务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负责)
8.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用设施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市供排水、县城污水垃圾治理、管道燃气、城市停车场、综合管廊等公用设施及保障房项目等方面,大连市公安局探索将经营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开展ppp试点,建立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提高基础设施运营质量和服务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深化我市公用事业单位改革,中心城市和县城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全面实现市场化作业,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小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作业率不小于50%(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等负责)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六安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绵阳市卫生局征求意见时间自2015年9月9日至9月20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2014
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63.9
48.4
(四)加强宣传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及时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建立意见征集和反馈平台,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试点建设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走势变化依然复杂严峻,宏观调控也处于关键时期中央和省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和扶持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而城镇化正是稳增长与调结构的黄金结合点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既是消费需求的倍增器,也是投资需求的加速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扩大城镇消费群体,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潜力的释放,也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西安市公安局王安群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是保持消费和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机制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既是增强创新活力的重要平台,也是释放改革红利的综合平台城市是创业创新的摇篮,城镇化有利于创新要素的集聚和知识的传播、扩散,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16.2
2015年9月9日
(二)加强制度保障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22.6
四、保障措施
21.2
指标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城镇化投融机制基本建立投融资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ppp等模式进一步推广,城市基础设施和呼和浩特市平面设计公益设施建设市场化融资模式逐步确立,城镇化资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2020
14.创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引导作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互衔接积极开展“多规合一”、“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专项试点加快培育沿淮城镇群、大别山生态功能区城镇群和沿高速公路城镇群,构建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较为完善的规划网络(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负责)创新城镇规划管理机制,通过完善规划决策机制、规划专家咨询机制、规划技术监督机制、规划社会组织等,构建适应我市发展要求的规划管理体系(市规划局长沙市卫生局等负责)创新城镇建设体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出让金收缴、统一监管,对经营性土地“征收、储备、出让”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负责)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六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建立城管联勤机制;完善小城镇城市管理机构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市城镇管理水平,提高城管执法效率(市城管局等负责)
三、
(征求意见稿)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联系人:刘洁心
43.9
4.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我市现行物价和公共服务水平测算,我市农民市民化成本约13万元/人,试点期间预计转移63.9万人,呼和浩特市中考试卷总成本830亿元,其中政府支出约占55-60%、企业承担5%、个人支付35-40%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政府重点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动企业落实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业转移就业人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承担城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就业培训等个人支出(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公积金中心等负责)
11.优化行呼和浩特市秋实中学政区划设置根据发展需要,有序推进县改区,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通过“撤乡并镇”等方式,适当减少乡镇数量,优化乡镇布局,辐射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选择若干镇区人口10万左右的建制镇,争取开展设市模式试点(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编办等负责)
41.4
-
50
90.1
10.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整合现有城镇化转型资金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设立新型城镇化基金等模式,不断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按照与城乡一体化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整合相关资金,逐年加大对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实施鼓励重点镇发展的财呼和浩特市中考试卷政政策,建立财政超收激励机制,支持重点镇发展在重点镇辖区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可全额返还,优先用于重点镇的土地开发和城镇建设(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局等负责)
17.加快城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污染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生态可持续发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控制工业烟粉尘、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pm2.5监测与控制全覆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以上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积呼和浩特市杀人新闻极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试点示范、绿色发展试点,推进金寨争创全国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全力打造由六安绿色人居城市、六安茶谷、淠河生态经济带、g312工业走廊暨金叶一体化建设构成的具有六安特色的“一核一谷一带一廊”,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安徽省优质水源地、大别山区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等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控制指标、实时监控、考核评估“三个体系”(市水利局等负责)严格落实《安徽省呼和浩特市市卫生局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六安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等规定,保持和改善大别山区(淠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制定出台《六安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六安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流域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负责)积极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市城管局等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市卫计委等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环保局等负责)国家文明城市(市委宣传部等负责)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城管局等负责)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其他相关内容
74.4
三、试点任务
6.优化土地供应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对重点扶持的小城镇符合规石家庄市卫生局划、列入城乡一体化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及时安排用地指标依托城市交易平台,逐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纳入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让城市得空间、农民得利益,切实解决工业和城镇发展“缺地”、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的问题(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招投标局等负责)
基本目标
16.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提升建设水平突出绿色生态人文理念,城镇建设重点体现在以民显本、以山显秀、以水显灵、以绿显景、以花显美、以文显气、以产业显实力、以效果显作为,依托现有山呼和浩特市杀人新闻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形成自己的特色(市住建委等负责)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把产业作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引擎”,强化城乡三次产业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新型工业发展带动一三产业发展,以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二三产业升级,以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委等负责)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大力优化公共财政投入、土地、人力资源等城乡资源配置(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等负责)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坚持城市设施建设与农村设施建设并重、生产设施建设与生活设施建设并重、产业设施建设与生态设施建设并重,提高城乡公用服务设施的共享度,缩短城内蒙古省呼和浩特市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负责)美好乡村建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常态化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市住建委、市美好办等负责)
(二)试点目标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9%和16.2%,新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23.8万人;力争达到45.6%和17.9%,落户人口36.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0.5个百分点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4%和21.2%,落户人口63.9万人;力争达到49.8%和22.6%,落户人口74.4万人,累计差距缩小1个百分点初步建立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城镇的常态化体制机制,逐渐缩小和全省城镇化平均水平差距,城呼和浩特市中考一模镇化水平和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中心城市能级进一步增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管理体制等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关系更加和谐
“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转型、跨越崛起、富民强市”为主线,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科技资本两翼发力,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主战略、工业化核心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2014年全市户籍人口720.5万人,常住人口572.5万人,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少14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呼和浩特市一周天气化率从2010年35.9%提高到 2014年41.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0年14%下降至2014年13.2%,常住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高28.2%六安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72.3平方公里,比2010年增加11.5平方公里城镇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居住、绿地面积大幅增加,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7.4
23.8
力争达到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产城融合发展不断加快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全面推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产业发展、吸纳就业、聚集人口、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太原市卫生局力显著增强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省新型城镇化试点总体方案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统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坚持城乡统筹,突出县城单元,协同重点镇差异化发展,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弘扬传承地域文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乡统筹和产城融合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探索具有六安特色的可持续、广包容、可复制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单位:万人,呼和浩特市市公安局%
二、试点总体要求和目标
新增非农业户籍人口
13.2
新增城镇常住人口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城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公安局等负责)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呼和浩特市 设计培父母在就业地落户凡自愿在我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负责)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拓宽居住证的服务保障功能,使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逐步享受同等待遇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义务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配套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一体化(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等负责)建立健全呼和浩特市二中分校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等负责)
49.8
9.构建规范的城市政府举债融资模式依法规范举债,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严格举债程序和资金管理,把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编制年度投融资计划,将市直单位及平台公司债务收支统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并单独编制债务收支计划,提高财政预算收支的完整性(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城投公司等负责)
5.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通过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机制、探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统筹转移支付支出的优先顺序等措施,进一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采取适当奖惩等方式,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到民生等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在明确划分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管理事权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对属于市级承担的事项,由市级安排资金;对属于市、县(区)分担的事项,由市、县(区)按各自应分担数额安排资金,建立水利、交通、生态补偿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项目资金及后续运行维护资金的分担补偿机制立足全市,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额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发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58,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市财政局等负责)
(四)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2.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本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的原则,以减少管理层级为方向,按照服务一站式、治理网格化目标,将政府各职能部门所有与居民相关的审批和办理事项整合到信息化平台,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向社区下沉,努力实现区对社区直接服务、社区对居民群众需求的全面对接创新社区自治模式,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负责)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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