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呼和浩特这些地区和单位入选

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公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盟市和相关单位推荐、材料审核、实地调研和专题评审等程序,拟命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反映。-邮箱:mww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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