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以上地震发生后

7、市民政局:协调调配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救灾捐赠活动,接受、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安置和遇难人员的善后、遇难者家属抚慰工作;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接受民政部下拨的紧急援助款物;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统计、上报灾情;参与地震应急检查工作

6.3基础设施保障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1. 总则

9.5 预案实施时间

5 应急响应

9、市财政局: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接收分配外省支援经费;落实并下拨专项应急资金;参与指导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群众生活物资调拨、灾区恢复重建等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市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呼和浩特市第七中学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实施组织本部门本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重大地震灾害

1.2 编制依据

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做到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震时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信息(含音视频)畅通、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响应级别

7.2 恢复重建规划

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主要职责:组织调集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呼和浩特市中考试卷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监管与审计

省和军队医疗队;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6.3 基层设施保障

(1)我市境内发生2.5级以上地震;

(2)毗邻市发生4.5级以上地震;

3 响应机制

1.4 工作原则

30、团市委:负责协调和开展地震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

8.1有感地震应急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表1 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及指挥机构

主要职责:汇总上报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落实;承办市指挥部文电、会务及简报编辑、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办理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ⅲ级

5. 应急响呼和浩特市新闻

附件1

3.1地震灾害分级

ⅰ级

6、应急保障

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由市地震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等参加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4.2 震情速报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华东片和邻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指 挥 长:分管副市长

9.3以上、以下的含义

调用梯队

学校、医院、养老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有关单位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12.灾害损失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和市地震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加

3.1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局地震灾害分级

32、六安市军分区、六安市武警支队、六安市消防支队:抢救被压埋人员、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开展工程抢险,参与医疗卫生、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灾区县(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灾区地震志愿者队伍

11.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民航安徽监管局、市旅游局等参加

地震灾害级别

6.1应急队伍保障

7.3 恢复重建实施

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m>5.0级以上地震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听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部署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视情成立综合组(市指挥部办公室并入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及卫生防呼和浩特市二中分校疫组、基础设施和保障恢复组、通信保障组、建筑物安全鉴定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社会治安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宣传报道组等13个工作组,根据需要,市指挥部可以对工作组的设立进行调整

主要职责:组织抗震救灾信息发布;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第一支援梯队

2015年8月5日

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本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灾区公安消防部队

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呼和浩特市二中校长灾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21、市旅游委:掌握灾区游客受灾情况,指导做好灾区游客临时安置等工作,协同处理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游客事务

ⅱ级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受灾人口、人员伤亡、转移安置和重要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

各级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医疗救护队、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等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

9.4预案解释

9. 附则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3楼302室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4.2 震情速报

市、县(区)以上城市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应当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规划建设并利用现有的公园、呼和浩特市中考时间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等设备设施,并储备必要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等设备设施,并储备必要的物资

主要职责:加强地震监测,研判趋势,指导余震防范;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评定、发震构造、工程结构震害、社会影响等调查和科考工作

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与广电、地震、共青团、科协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教育、地震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8.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11、市环保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组织对灾区环境监测,以及地震灾害引起的污染源泄漏等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防控组织收集灾区环境污染灾情信息并上报

综合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等参加

17、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指导收集灾区医疗机构灾情信息并上报;指导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有效防控;指导灾区群众预防食物中毒;指导灾区卫生部门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帮助;指导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地震应对工作,向市指挥部提交地震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市指挥部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

市内工程抢险专业队伍、武警水电部队

市政府处置

3.1.2 重大地震灾害

呼和浩特市

7.1 调查评估

7.3 恢复重建实施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赶赴灾区搜救被困群众,调运抢险救灾装备;视情实施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组织清理灾区现场

9.3 以上、以下的含义

6.5 避难场所保障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8、市司法局: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灾区监狱、戒毒场所的应急响应和抗震救灾工作

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 ≤ m 3.1.3 较大地震灾害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第二支援梯队

主要职责:协调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加强医疗物资的调度;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14、市农委:制定并组织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指导开展相应呼和浩特市商务预报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参与灾害调查评估,对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灾民安置、通讯保障、社会治安、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

5.1ⅳ级响应、

乡镇(街道)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医疗分队;各级医疗机构;市军分区、武警所属医疗机构;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19、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灾石家庄市卫生局区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灾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给予指导

4.3灾情报告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现场地震应急队伍

25、市政府应急办:参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之间的联络协调,协调有关工作组开展救援工作

6.4 指挥平台保障

9.5预案实施时间

13.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地震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办等参加

2、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组、抢险救援组牵头工作

22、市粮食局:组织粮源,保障灾区粮油青岛市卫生局食品供应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军分区、武警六安支队以及灾区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同志担任

5.2 iii级响应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发布震情,4小时内发布初步灾情、震情趋势判断意见以及抗震救灾情况,适时开展后续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配套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库、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群众生活保障组:由市民政厅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等参加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确保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黄冈市交通运输局手段有效、畅通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

1.4 工作原则

5.4 信息发布

6.1应急队伍保障

7.2 恢复重建规划

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厅、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人防办、市供电公司等参加

3. 响应机制

8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7.1 调查评估

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4、监测报告

主要职责:指导国内外救灾款物的接受和管理;妥善处理地震中的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市地震局、周边市、县地震部门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灾区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6、市商务局:协调灾区采购生活必需品;组织对商贸企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商贸企业进行生产自救,恢复灾区的市场秩序,指导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工作

当市内发生4.0《m5.3 ⅰ级或ⅱ级响应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指挥部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呼和浩特市 设计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委、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国网六安供电公司、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六安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六安市支队、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15、市水利局:指导收集并上报灾区水利工程灾情信息;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力量对灾区水利工程和相关险情进行排查、评估、应急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

灾区县(区)工程抢险专业队伍

29、市供电公司:组织力量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保障地震现场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领导和组呼和浩特市中考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社情较大以上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及市相关重要部门收集灾情,将情况上报省政府、省抗争救灾指挥部

8.1 有感地震应急

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武警支队、市教育局、市城管局等参加

1.3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

31、市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抢险救援、伤员急救、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组织援助事宜

7. 恢复重建

建立健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建立应急救援“绿黄冈市交通运输局色通道”机制

民政、地震等有关部门及灾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

地震发生后,对于达到以下级别的地震,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参数测定,8分钟内将初步测定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于境内发生3.5级以上地震,通报市有关单位和震区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人员搜救队伍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主要职责:组织对灾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指导灾区各类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和修复等工作

ⅳ级

23、市人防办:协助应急避难场所开通与管理工作协同开展应急通信保障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9.1 奖励与责任

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呼和浩特市新闻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武警支队和市消防支队等参加

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8.2地震谣传事件应急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3、市发展改革委:指导防震减灾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承担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牵头工作

当市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强有感地震(3.5 ≤ m3.2 分级响应

6. 应急保障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工程抢险专业队伍

当市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 ≥ 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5 应急结束

灾区县(区)住建部门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地震灾害和市外发生对我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市级财政对达到市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呼和浩特市明天天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相关建筑结构安全方面的专家队伍

6.4 指挥平台保障

市抗震减灾指挥部工作组成及职责

2.1.3市指挥部工作组

次生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4、市教育局:指导灾区学校做好灾情信息的收集、上报;组织力量配合救援队伍在学校开展救援,视情组织转移和安置灾区师生,指导灾区学校尽快恢复教学秩序,对校舍进行安全鉴定和加固;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呼和浩特市最新新闻3 市、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当市内发生地震灾害后,市地震局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初步评估意见,并根据地震灾害初判指标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市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联系人:合肥市卫生局刘洁心

有感地震的应对工作,由地震部门和地震发生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3.5级以下有感地震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迅速收集并向上级报告震情、社情,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宣传地震知识,做好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的准备,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维护社会稳定其中,3.0-3.4级有感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视情派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协助当地政府及其地震主管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紧急会商,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

1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收集灾区公路、桥梁、隧道灾情信息并迅速上报、续报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温州市交通局障地震物资运输和灾民的应急运输协同市公安局,指导相关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道路抢修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市军分区、六安武警支队、六安消防支队、省内非灾区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周边市、县地震志愿者队伍

主要职责:指导抢修因灾受损的交通设施和基础设施;组织核实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制订恢复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重建规划,指导灾后重建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市地震局起草的《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时间自2015年8月5日至9月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省特种应急救援队伍

27、市地震局:进行震情速报,快速了解灾情、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呼和浩特市15天天气提出抗震救灾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组织震情会商,分析、判断,预测地震趋势;参与指导现场救援;开展地震烈度、科学考察和震害调查等,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指导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宣传

目录

28、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组织协调通信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加强地震应急通信演练等工作

24、市政府新闻办:做好抗震救灾新闻发布工作

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电视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附件: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8.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县(区)人民政府(管温州市交通局委)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2年5月4日印发的《六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六政﹝2012﹞36号)同时废止

市委宣传部:组织统一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市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邳州市交通运输局临震预报,组织相关地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较大地震灾害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市指挥部成员担任联络员

应急队伍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5.1 iv级响应

9.4 预案解释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做好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气象、地质和环境监测;做好次生灾害源、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化物品等各种安全隐患的防控工作

当市内发生4.2014呼和浩特市中考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 ≤ m 3.1.4 一般地震灾害

(征求意见稿)

一般地震灾害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市地震局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六安市军分区、武警支队负责同志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订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4.1 监测预报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农委参加

当我市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呼和浩特市新闻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市地震局和市委宣传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澄清事实,平息谣传对制造、传播地震谣言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20、市安全监管局:协调开展灾区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派出救援队伍,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保障关键设施的安全参与地震应急检查工作

18、市文广新局:协调保障灾区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参与组织有关抗震救灾宣传报道等工作

5、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品及重要商品的应急供应,参与组织有关救灾物资调配;指导灾后基础设施和生产恢复建设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视情在地震灾区成立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

4.1 监测预报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3.5《m5.2 ⅲ级响应

1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作出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重点对灾区建筑物抗震性能进行进行隐患排查;组织指导灾区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加固和修复工作,指导灾区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对城市的基础设施等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9.1 奖励与责任

市地震局、六安市军分区、六安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地震救援等各类抗震救灾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灾害的能力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部分专家;有关高校专家

9 附则

5.5 应急结束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先期处置队伍

6、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参与灾后抢险救援;指导灾区开展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1.1 编制目的

5.3 i级或ⅱ级响应

2.2 现场指挥部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需要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等单位会同灾区设区的市政府参与编制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1.1指呼和浩特市二中老师挥部组成

附件2

表2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类别及调用方案

2 组织体系

主要职责:组织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等;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灾区县(区)地震部门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及指挥机构见表1

抢险救援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六安市军分区、六安武警支队、六安消防支队等参加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我市启动ⅳ级响应,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市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呼和浩特市天天新闻工作

1 总 则

3.2 分级响应

4.3 灾情报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6、市气象局:协助做好前期灾情调查等工作;加强气象卫星遥感监测,负责灾区及周边地区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6.5 避难场所保障

10、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开展灾情卫星遥感监测、地质灾害信息收集、上报;指导次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处置指导灾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评估,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参与组织灾后重建规划、灾后重建工作

城市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省工程抢险专业队伍

7 恢复重建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

4. 监测报告

5.4 呼和浩特市二中校长信息发布

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等参加

省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

通信保障组:由市人防办牵头,市军分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地震局、中国电信六安分公司、中国移动六安分公司、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等参加

2.1.1 指挥部组成

3.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主要职责:组织各通信运营企业迅速修复被损毁的通信设施;必要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架设临时专用线路,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

2.1.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类别及调用方案见表2


北京哪家医院的白癜风专科好
白癜风症状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hehaitezx.com/hhhtsjt/200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