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呼和浩特这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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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南二环快速路3天查扣辆电动车

“快速路试通车后,严禁电动车与行人驶入,但很多电动车车主为了自己方便,冒险逆向穿梭在快速路上。从8月31开始至今南二环快速路3天查扣近辆电动自行车,其中9月1日晚在南二环快速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车逆行致死事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孙建国昨日向记者介绍。

交警在二环快速路上现场执法

交管部门公布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

“快速路试通车后,严禁电动车与行人驶入,但很多电动车车主为了自己方便,冒险逆向穿梭在快速路上。从8月31开始至今南二环快速路3天查扣近辆电动自行车,其中9月1日晚在南二环快速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车逆行致死事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孙建国昨日向记者介绍。

被查扣的电动自行车

大队后院成“停车场”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呼市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后院,百辆电动自行车几乎占据大队整个后院,其中不乏摩托车、残疾人电动三轮车的身影。“近3天在南二环快速路上就已查扣近辆电动自行车,晚上扣回大队车辆可达余辆。”孙建国说。

据孙建国介绍,为了严治电动自行车上快速路,保证机动车行车秩序,从8月31日开始,高速公路大队在南二环各匝道口布控警力,仅仅三天时间,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为两百余起,同时将电动自行车暂时扣押在大队处理。目前西北快线因为警力原因目前还没有完全渗透过去。

呼市快速路目前处于试通车阶段,限速应该在40KM/小时,但大部分驾驶人均没有限速概念,车速均在80KM/小时以上,更有甚者车速在KM/小时以上,现在快速路没有监控设备,相应的标志标牌还在逐步完善阶段,电动自行车在快速路上违规行驶,已经严重影响了呼市二环快速路正常通行质量。如果驾驶不当,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行驶,根据相关法律,可处5元至50元罚款,但目前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均没有安全行车意识,加上没有严格培训机制,电动自行车处于难监管范畴,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违规电动车驾驶人并没有意识到行驶在快速路上的危险性,相反经常与执勤民警发生冲突。目前针对此类情况,交管部门以警告教育为主。下一步待标志标牌全部安装完毕,快速路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后,将采取“机动车降速专项行动”,严格控制部分机动车不按限速规定违规行驶。

9月4日拿上三证去“认车”

孙建国介绍,因不排除部分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车辆,电动车自行车车主必须携带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于9月4日上午9点以后到高速公路大队接受处罚教育后,再认领被扣电动自行车,在认领过程中,没有出示其中任意一证的,视为被盗抢车辆,交管部门不予以认领。

呼市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地点:呼准高速公路11公里入口处。

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

为了保障快速路通行能力,保障驾驶员行车安全,高速公路大队公布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农用电动车、电瓶三轮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重型货车、超出限高3.5米以上车辆、载重40吨以上车辆以及行人,均不能驶入快速路。(来自:内蒙古晨报记者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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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路发生两起死亡事故均为逆行导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快速路上已发生两起死亡事故,均为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刘某内蒙古晨网全媒体记者穆磊摄影

9月1日22时许,在玉泉区公安分局对面的快速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只有一辆被撞倒在地的电动车,在距离电动车30多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名中年男子,头部受伤,地上有大量血迹。民警立即驾车追赶,在一个匝道口处,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民警上前将车拦截,司机当场承认他是肇事者。

9月2日上午,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见到了26岁的肇事司机刘某。据刘某讲,当天从建材批发市场拉上铁管,从附近上了快速路,当行至玉泉区公安分局对面的快速路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电动车逆行驶来,由于当时天黑看不清楚,等到了跟前己经来不及采取措施了,就直接撞了上去。

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孙建军告诉记者:“从快速路试开通以来,这是发生的第二起死亡事故。上一起死亡事故发生在8月29日,发生地也在附近,那是一起自身事故,驾驶人驾车在快速路上逆向行驶,据民警现场分析,可能是驾驶员不知道路误上快速路,逆行中撞向桥墩,事故致驾驶人当场死亡。”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快速路目前只是试运行阶段,许多设施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大家不要在快速路上高速行驶,一定要保持车距,稳驾慢行。(来自:内蒙古晨报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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