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惠)5月27日,呼和浩特公布第一批39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
据介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并经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呼和浩特公布第一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市级行政执法主体。
这39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分别是:1、呼和浩特市档案局(挂牌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2、呼和浩特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挂牌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3、呼和浩特市宗教事务局(挂牌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4、呼和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挂牌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5、呼和浩特市国家保密局(挂牌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6、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呼和浩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7、呼和浩特市教育局;8、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9、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0、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12、呼和浩特市民政局;1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1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15、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17、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18、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9、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20、呼和浩特市水务局;21、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2、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加挂呼和浩特市文物局牌子);2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呼和浩特市蒙中医药管理局和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5、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6、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27、呼和浩特市审计局;28、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局牌子);29、呼和浩特市体育局;30、呼和浩特市统计局;31、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3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33、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3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35、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36、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37、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38、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3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