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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按照中央、国家住建部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地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发展定位,近期,我市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拟采取多项措施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页面截图
一是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将处置权抵押、调整用地性质、调整户型结构和配套费后置等措施纳入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政策范围。
二是加快解决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遗留项目实行“费证分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的手续问题,促进存量房源加快上市。(?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集中治理房地产遗留项目实行"费证分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是加大房地产供应量。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保证全年土地供应量达到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继续落实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3%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实施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
▲网络配图
四是加大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垄断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以认购、认筹、预订等变相售卖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购房,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相关链接呼和浩特: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市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检查、清理整顿,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处理,现通知如下:
一、对商品房价格同比涨幅较快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书面说明销售房源前期涨价的具体原因,同时要求企业不得再行涨价,做出整改承诺,整改不到位的,我局采取对项目实行销售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监控商品房成交价格,同时对在售项目营销推广行为、商品房“一房一价”公示情况和已售房源网签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二、对存在捂盘惜售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暂缓办理涉事项目的后续预售许可证、暂缓办理企业资质延续、升级等相关业务,并公开通报记入信用档案。
三、对网签滞后,连带资金监管不能实时入账的项目。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常态化检查,重点清理整顿,要求做出整改方案,整改不到位的采取限制项目预售、网签等手段督促解决。
四、对商品房销售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函告银监部门规范涉及手签合同进行贷款的银行,限制资金监管开户权利,不允许涉事银行进入资金监管范围;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对检查发现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违规销售或有其他违规事项的进行查处。
五、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相关项目企业列入信用评价体系予以评分处理。
六、对中介市场擅自发布房源、发布未经核验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一例惩处一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特此通知
年8月6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快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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