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制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5大板块”措施
记者从11月10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1场)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充分调研和了解诉求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制定了《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措施》,包括5大板块26个方面的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5个方面:一是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妥善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信心,有序恢复生产经营;三是提供精准服务、贴心保障,助力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进度;四是要强化稳岗就业帮扶保障;五是做好消费帮扶引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对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呼和浩特明确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全方位做好宣传阐释和政策解读,确保各项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落地。同时,还将根据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的政策,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评估,全力以赴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坚持动态清零的总方针不动摇,继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该管控的快速管控,该解封的及时解封,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决纠治一切“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坚决杜绝层层加码。
呼和浩特市制定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8条”
在11月10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1场)上,呼和浩特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梁思强通报了呼和浩特市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措施。
梁思强说,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工业生产,帮助企业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我们研究制定了8条具体举措,重点解决人员返岗、资金短缺、物流运输、要素保障等共性问题。
一是畅通生产物资运输通道,做好工业企业货物车辆通行证申领发放工作,我们根据企业需求,协调办理国家、自治区重要物资运输通行证。对于企业提出的大宗货物运输需求,协调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通了专列予以保障。围绕保障发电厂储煤需求,协调鄂尔多斯市放开煤炭运输车辆来往通道,保证符合条件车辆顺畅通行。
二是建立人员返岗绿色通道,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对市域内确需返岗的员工,查验3天2次核酸阴性证明后,统一安排车辆“点对点”接送至企业;对市域外返岗人员,报验3天2次核酸阴性证明后,由企业包车接送或申请发放入呼通行证明,“点对点”接送到岗。所有返岗员工,纳入企业闭环管理范围,每日监测健康状况。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发布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和“掌上办”事项清单,设置电话专席,提供在线自主填报指导服务,通过全程线上核验的方式,实现受理审批全日全时、特事特办、即时即办,努力将疫情对群众和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是由企业所在地区负责,组织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全厂区域,包括生产车间、库房、食堂、卫生间、办公区以及公共区域等,进行全面消杀,同时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做好厂区定期消杀。将复工复产企业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保障范围,统一按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操作规程》“五个严”的要求,即严格闭环管理、严密值班值守、严控人车进出、严肃厂内管控、严肃督查督办,认真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厂区管理等疫情防控要求。
五是根据企业在岗人员住宿需求,本着“就近便捷、固定使用”原则,协助企业解决闭环住宿酒店,实现工作岗位和住宿酒店“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六是开展定向包联帮扶服务,组建全市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每个企业派驻2名驻场包联服务干部,全流程参与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准备工作,保障企业疫情防控和后续生产有序开展。
七是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在审贷进度、贷款期限、息费标准等方面争取更多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一时间拿到金融扶持资金。同时加强与我市“助保贷”合作银行对接协调,对符合条件、流动资金遇到困难的有关中小企业,保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八是对于主动克服困难、迅速完成复工复产准备,为全市抗击疫情冲击、稳定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在年申报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时(工业项目建设补贴、技术创新和数字化改造、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节能技术改造和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乳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重点推荐。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元等呼和浩特出台系列就业稳岗措施
在11月10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1场)上,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樊小全通报了呼和浩特市就业稳岗采取的相关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从今年9月起,呼和浩特市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可以申请缓缴年9月至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可在年底前选择分期或逐月的方式进行补缴,并免收补缴期间滞纳金。企业通过人社网上的服务大厅或向缓缴业务专用邮箱(hh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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