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表彰公示呼和浩特这些个人和集体上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的通知》(内工办发9号)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参评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名单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4月13日至4月1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二、受理方式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总工会经济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受理-电子邮箱:hszghj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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